沪开大(2014)112号
关于印发《上海开放大学课程主持(责任)教师工作职责
(试行)》及相关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分校(点):
为进一步明确上海开放大学课程主持(责任)教师的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课程主持(责任)教师的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面授辅导教学工作,加快建设一支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特点相适应的课程主持(责任)教师队伍,现将《上海开放大学课程主持(责任)教师工作职责(试行)》及相关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开放大学课程主持(责任)教师工作职责(试行)
2.上海开放大学课程教研活动规范(试行)
3.上海开放大学面授辅导教学规范(试行)
4.上海开放大学网上教学活动规范(试行)
5.上海开放大学学生小组学习活动规范(试行)
上海开放大学
2014年12月2日
附件1:
上海开放大学课程主持(责任)教师工作职责(试行)
课程主持(责任)教师作为开放教育中课程教学、课程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在所属教学院系的领导下以及专业负责人的组织下,针对开放大学系统办学、分级教学和学习者自主学习的特点,主要承担起课程内容策划、课程资源设计、课程教学组织、学习支持服务提供、教学效果监控、实践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及科学研究等工作。
学校为进一步规范课程支持(责任)教师的工作规范,加快课程主持(责任)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在教学、管理和科研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师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课程主持(责任)教师工作职责:
一、热爱远程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
课程主持(责任)教师要努力践行“为了一切学习者,一切为了学习者”的办学宗旨,加强师德修养,对学习者满腔热情,诲人不倦。对教学工作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尊重面授辅导教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廉洁从教,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考试、命题工作的保密制度。
二、研究开放教育教学规律,认真完成课程主持相关工作
课程主持工作包括课程教学设计、组织、实施、监控和评价的全过程管理。具体而言,涉及课程文件的制定、教学方案的设计、教学资源的建设、教研活动的开展、教学活动的组织、考试的命题和阅卷及教学的质量分析、分校课程教学质量监控、参与教学改革等。
(一)精心组织课程建设团队,认真制定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主持(责任)教师要本着开放的思想,坚持“名师名课”的原则,组建由高校教师、行业企业专家以及系统内教师构成的课程建设团队,承担起课程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同时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确定课程教学内容,制定课程说明及课程教学大纲,选择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为课程教学的一体化设计以及教学质量的评估提供基本保证。
(二)建设和整合优质课程教学资源,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课程主持(责任)教师应坚持“全媒体、数字化、可选择、易应用”原则,针对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和专业教育的需求,依托课程教学建设团队,研究课程教学资源设计和教材建设规划,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多种媒体课程教学资源的开发、整合和引进。同时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听取面授辅导教师和学习者对各类教学资源的评价与反馈意见,及时做好对课程教学资源的更新和完善。
(三)精心制定课程教学实施细则,努力探索课程教学过程改革
为保证课程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过程的真正落实,课程主持(责任)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精心制定课程教学实施细则(含课程实践教学实施细则),作为课程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的依据。同时,结合开放大学学习者的特点和学习需求,不断探索课程教学过程改革,包括网上网下一体化设计、全网上教学、教学模式改革、课程考试改革等。
(四)认真组织教研活动,有效落实课程教学要求
主持(责任)教师要通过教研活动,开展面授辅导教师的培训,提高面授辅导教师的课程教学能力,解决课程教学中遇到的问题。教研活动事先应精心设计,要有主题、活动方案和小结,并上传到教研活动平台。
(五)积极提供学习支持服务,确保课程教学过程的质量
课程主持(责任)教师在设计、组织、落实课程教学的同时,需主动承担所主持课程在各院系的面授辅导课(没有面授班的除外)。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化优势开展师生之间以及生生之间的专题讨论、案例分析、协作学习、答疑解惑等实时和非实时的教学活动,为学习者完成学习任务提供支持和帮助,提高学习者自主学习的到位率。
(六)积极参与过程性教学检查,加强课程教学的质量监控
结合学校期中教学检查要求,课程主持(责任)教师应深入分校,对所主持课程中的一门课进行现场教学检查,通过抽查作业、访谈师生、听课等方式,了解分校教学情况和学习者学习效果,在及时反馈的同时填好记录表格交院系存档。
三、认真指导实践教学,不断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和创新
主持(责任)教师应承担起所在院系所属专业的实践教学工作(无实践教学的专业除外),包括课程实验、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课程内实践教学的指导;模拟实践教学的带教;论文的答辩。组织完成集中实践教学的选题及终审工作。同时从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出发,不断探索与尝试实践教学的改革,以期更好地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积极投入教学科研,不断提高科学研究能力
主持(责任)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培训活动,积极开展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教学规律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同时应开展本学科的学术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并完成学校相应的科研工作量。
附件2:
上海开放大学课程教研活动规范(试行)
一、工作要求
1.课程教研活动是开放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教师围绕课程教学工作开展的一项研究、交流和学习活动。
2.课程教研活动安排,应在开学前由课程主持(责任)教师确定,并及时通过教研活动平台发布。教研活动安排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3.课程教研活动的组织方式可线下集中进行,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也可借助教研活动平台开展。
4.课程教研活动的内容包括基于问题解决的案例教学、课题研究、教学反思等研讨活动,以及提高实践技能、掌握新知识的相关培训等。
二、业务规范
1.教研活动平台应在开学前三周准备就绪,课程教研活动安排应在开学前一周在平台上发布。每门课程每学期应至少安排2次教研活动。第一次教研活动应在开学第1-4周内完成,最后一次教研活动应在第12-16周内完成(上海开放大学课程在第14周前完成,国家开放大学课程在第16周前完成)。补修课程每学期至少安排1次教研活动。集中实践教学课程(包括社会调查、毕业大作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以及个别1学分课程,每学期至少安排1次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2.为保证教研活动开展的有效性,主持(责任)教师对每次活动都应设置活动主题,面授辅导教师应按时认真参加教研活动。每次活动结束后,主持(责任)教师应将详细明确的教研活动内容挂在教研活动平台上,以利于面授辅导教师把握课程教学的各项要求。
3.网上教研活动应在活动前将活动文本上传至教研活动平台。活动文本的内容主要包括活动主题、目的、内容等。集中教研活动应在活动后对活动进行认真小结,包括活动的实施情况、效果、面授教师参与情况以及需要反思的问题等,并将文本上传至教研活动平台。同时教学院系应做好相关文档的存档。
4.对于线下集中开展的教研活动,主持(责任)教师应做好面授辅导教师出席情况统计,并交教学院系存档。
附件3:
上海开放大学面授辅导教学规范(试行)
一、教学准备
1.总校课程主持教师应率先在总校上好示范课,以了解课堂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以点带面推动面向系统的课程教学工作。教师主持的课程凡在总校开设的,必须承担课程面授教学工作(无课程班级的除外)。上课地点和时间由教务处、各院系统筹安排,教师应服从排课安排。
2.开学前一周内,教师应提交当学期的教学计划进度表至课程所在院系,作为实施教学过程的依据。
3.面授辅导教师应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和相关培训,平时应积极主动与主持(责任)教师沟通,充分了解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4.教师应熟练使用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平台、上海开放大学“学历教学平台”以及各院系的“分校版网上课堂”,并做好分校版网上课堂的建设,包括资源上传(或补充面授需要的资源)、组织网上教学活动等。
5.教学过程中有特殊要求的(如需要在机房、实验室等地点开展教学等),教师应在排课前提出书面申请,得到课程所在院系领导认可后,可在当学期教学中实施。
二、教学过程
1.教师应在第一次面授课上告知学生本课程的教学计划安排和教师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电话等)。
2.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度表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面授时间、不得临时聘请代课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授课安排的,面授辅导教师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领导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通知相关院系。教师因突发原因申请调课的,应向相关院系提出申请,事后补办相关手续。教务处应做好每学期调整授课安排的统计和汇总工作,作为院系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3.教师不得迟到或早退,面授教学中不得擅自离岗处理私事,情节严重的按《上海开放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沪开大[2014]45号)处理。
4.面授课应精心设计,备有教学教案,运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教学内容丰实、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教师应以多种形式开展与学生的交流互动、答疑辅导。面授过程中涉及的软件或课件需提早去教室试用,以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
5.教师应严格按照形考实施细则的规定,按时布置作业,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包括网上形考作业),对作业中的问题要及时在课堂中予以讲解。批改书面作业和期中考卷,做到“有日期,有成绩,有签名,有点评”。
6.教师需要复印学生用练习、作业、实验材料、期中测验试卷、复习资料等的,应在使用前一周将填好的“文印资料单”交辅导员,在院系领导审核后交后勤管理和保卫处复印。
7.完成面授教学后,教师应在形考平台里对学生形考成绩进行准确录入。对有实验课程的课程,教师应在第十七周提交课程实验成绩登记表和实验报告(含实验光盘)。
8.教师应积极参与院系的学生支持服务工作,如指导学习小组、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教学活动等。
9.教师应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的专业知识和饱满的热情开展面授教学,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并能将研究成果有效地运用于面授教学中。
三、其他
各分校(点)的面授辅导教学工作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附表:上海开放大学面授教学考核办法
附表:
上海开放大学面授教学考核办法
测评指标 | 基本构成 | 主要观测点及考察因素 | 测评人 | 备注 |
教学准备 (25分) | 教学计划进度表认真填写、按时提交 (5分) | 开学前1周提交教学计划进度表 | 教学 管理人员 | |
认真备课,按时做好教学准备活动 (10分) | 期初教学检查及评价 | 专业负责人 教学 管理人员 | ||
分校版网上课堂自建资源、教学活动设置(10分) | 期中教学检查及评价 | 专业负责人 管理人员 | ||
教学过程 (50分) | 教学出勤 (10分) | 不迟到、不早退,保证教学时数 | 教学管理人员 辅导员 | |
教学设计与实施 (20分) | 教学态度认真、教学内容丰实、教学要求明确、教学方法得当、有效利用现在资源(10分) | 教学管理人员 辅导员员 | ||
执行教学计划表情况(10分) | 教学管理人员 | 包括:更改教学安排(包括调课等) | ||
教学综合表现 (20分) | 形成性考核:按规定布置、批阅作业;按时上传形成性考核成绩和递交实验报告(10分) | 教学管理人员 辅导员 | ||
参加教研活动(5分) | 教学管理人员 | 如果是主持教师,则5分合并到形成性考核 | ||
特色创新、小组活动、复习答疑(5分) | 教学管理人员 辅导员 | |||
教学效果 (15分) | 期末考试成绩 (15分) | 实考合格率大于等于全市平均线,得15分;每低于全市平均线5%(含),减2分(从15分中减),最多减15分 | 系统自动计算 | |
学生评教 (10分) | 学生对教师评价 (10分) | 学生从教师的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支持服务等多维进行评价 | 学生 | 学生评教办法另行制定 |
附加分 (0~20分) | 及格率优异表现 (10分) | 实考合格率每超过全市平均线5%(含),加3分,最多加10分 | 系统自动计算 | |
其它工作 (10分) | 包括参与招生工作、大型活动、学生活动、学生科研项目、基本功大赛等 | 教学管理人员 |
说明:考核分值按课程班的平均值计算。
附件4:
上海开放大学网上教学活动规范(试行)
一、工作要求
1.网上教学活动是指在开放教育环境下,利用网络教学平台或移动教学平台开展的课程实时和非实时教学活动。它既是课堂辅导教学的延伸和扩展,也是具有特色的教学活动之一。
2.网上教学活动包括实时教学活动和非实时教学活动。网上实时教学活动是指教师和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在线,通过上海开放大学教学平台的BBS、语音、双向视频等方法开展教与学的活动,也可以使用QQ、微信等工具。网上非实时教学活动是指教师和学生不同时在线,任何时间教师都可在教学平台BBS、QQ、微信上答疑辅导,开展积极的学习支持与服务。
3.教师应加强网上教学活动的设计,利用实时教学活动的时效性、现场感和非实时教学活动的灵活方便、适于个性化交流等特点,对学生进行导学和助学,提升网上教学活动的质量与效果。
二、业务规范
1.网上教学活动可采取专题讨论、案例分析、学习辅导、复习答疑等形式开展。
2.网上实时教学活动应有主题、有组织。主持(责任)教师应依托各院系、面向系统,每学期按课程(综合实践教学课程除外)在总校教学平台上开展网上实时教学活动,其中,本科课程2次,本科补修课程和专科课程至少安排1次。面授辅导教师,每学期每门课应在分校教学平台上组织本班学生开展网上实时教学活动,其中,本科课程3次,本科补修课程和专科课程至少安排1次。理工科专科专业部分专业课程(具体见下发的通知)可不设置网上实时教学活动,但要积极开展网上非实时教学活动。
3.网上非实时教学活动中,教师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学生的问题。
4.教学平台应在开学前三周准备就绪,主持(责任)教师和面授辅导教师在开学前一周设置本学期网上实时教学活动计划。每次网上实时教学活动至少1小时,时间安排一般为周一至周五的18:30-22:30,周六、周日的8:00-22:30。所有网上实时教学活动应在第16周之前完成。
5.网上专题讨论、案例分析和学习辅导应做好教学设计方案,内容应体现课程教学大纲的教学目的和教学活动的要求,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当次实时教学活动的过程资料,将全过程文本上传至课程的“导学辅导区”中,便于学生查看。
6.学生每次参加网上实时教学活动至少应发3个以上与教学内容有关的围绕主题的有效帖,教师应给予积极的引导和帮助。
7.使用QQ、微信等工具开展网上实时教学活动,应保存好活动记录以备检查。
附件5:
上海开放大学学生小组学习活动规范(试行)
一、工作要求
1.学生小组学习活动是指在个人自主学习的基础上,以专业教育和课程教学为主线,以教学内容为重点,以良好的互动和协作精神为前提,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小组学习活动,旨在提升整体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2.小组学习应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课内课外相结合,形式丰富多样,网上小组学习可利用QQ、课程论坛等开展方便灵活的有主题、有组织的协作学习。
3.学习小组活动应以专业和课程的教学内容作为小组学习的基本内容;以交流学习方法、分享学习经验和心得作为小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同时还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实践环节的教学活动,以提高技能水准。
二、业务规范
1.在面授辅导教师和辅导员的指导下,组建学习小组,推荐1名责任心强、有管理能力的学生任组长,负责组织和管理小组学习活动,成员一般不超过10人。小组成员应至少保持一学期以上的相对稳定。
2.学习小组每学期应开展1-2次小组学习活动,其中1次为网上小组学习活动,可与网上实时教学活动相结合并列入形成性考核内容。
3.每个学习小组在学期初要制定好小组学习计划,包括小组学习活动的目的、内容、安排等。每次小组活动均要对开展时间、地点、参加者、活动内容、形式及成效进行完整记录(记录表见附表)。
4.主持(责任)教师应根据本专业和课程学习目标,依据成人在职学习和开放教育的特点,结合课程教学内容,设计好小组学习活动计划并提出具体要求。
5.辅导教师根据课程教学要求,指导学生制定小组学习计划,并有效开展学习活动。教师要对学习小组的活动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和跟踪,评阅学习记录,特别要关注学习小组活动的实际效果,根据学习小组成员的参与程度、学习成绩、活动成效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
6.辅导员应积极配合面授辅导教师完成对小组学习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附表:上海开放大学小组学习活动记录表
附表:
上海开放大学201 ~ 201 学年第 学期
小组学习活动记录表
院系、分校(教学点) | 专业年级 | 人数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活动形式 | 记录人 | |
小组 成员 | 组长: 成员: | ||||||
小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及收获 | |||||||
指导教师的评价和建议 |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