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学院外聘面授教师手册

时间:2018-03-07浏览:14设置

上海开放大学 理工学院


外聘 面授 教师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推进外聘面授教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课程面授教师工作规范如下:

  1.  按时参加教研活动

 面授辅导教师应按时参加总校的教研活动和相关培训,平时应积极主动与主持教师联系沟通,充分了解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1.  制定课程教学计划进度表及第一次面授课要求

 面授教师应按主持老师制定的课程文件要求安排课程教学计划进度表,并在开学后三周内将教学计划的电子版发邮件提交学院教学秘书。第一次面授课时告知学生本课程的教学实施细则和教师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电话等)。

  1.  关于调课

 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度表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面授时间、不得临时聘请代课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授课安排的,面授辅导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领导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通知学院。

  1.  关于作业

    教师应严格按照形考实施细则的规定,按时布置作业,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包括网上记分作业),对作业中的问题及时在课堂中予以讲解。批改书面作业和期中试卷,做到“有日期,有成绩,有签名,有点评”。

  1.  实践实验成绩登记表

    对实践课程、或者有实验的课程,教师应在第十五周提交课程实验成绩登记表和实验报告(含实验光盘)。

6、教学资料的文印

 教师如需复印学生用练习、作业、实验材料、期中测验试卷、复习资料等,应在使用前一周将填好的“文印资料单”交辅导员,在院系领导审核后交后勤管理和保卫处复印。

7、形考成绩的录入

 完成面授教学后,教师应在形考平台里对学生形考成绩进行准确录入。对有实验课程的课程,教师应在第十七周提交课程实验成绩登记表和实验报告(含实验光盘)。


 教师面授不得迟到或早退,面授教学中不得擅自离岗处理私事,情节严重的按《上海开放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沪开大[2014]45号)处理。

网上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邮件附件。(敬请关注邮件通知)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教学秘书查金,2565330313524516300,邮箱zhaj@shtvu.edu.cn

辅导员曹颖红,6557322413621885997邮箱caoyh@shtvu.edu.cn

辅导员何伟琦,25653226(国顺)、25654107(中原)或13816328675,邮箱:hweiqi@aliyun.com

感谢您的辛勤工作!


                                  上海开放大学    理工学院

20172

 附表

上海开放大学面授教学考核办法

测评指标

基本构成

主要观测点及考察因素

测评人

教学准备

20分)

教学计划进度表认真填写、按时提交

10分)

开学1周内提交教学计划进度表

教学

管理人员

认真备课,按时做好教学准备活动

10分)

期初教学检查及评价

教学系领导

教学管理人员

教学过程

50分)

教学出勤

10分)

不迟到、不早退,保证教学时数

教学管理人员

辅导员

教学设计与实施

20分)

教学态度认真、教学内容丰实、教学要求明确、教学方法得当、有效利用现在资源(10分)

教学系领导

教学管理人员

辅导员

执行教学计划表情况(10分)

教学管理人员

教学综合表现

20分)

形成性考核:按规定布置、批阅作业;按时上传形成性考核成绩和递交实验报告(10分)

教学管理人员

辅导员

参加教研活动(5分)

教学管理人员

特色创新、小组活动、复习答疑(5分)

教学管理人员

辅导员

教学效果

15分)

期末考试成绩

15分)

实考合格率大于等于全市平均线,得15分;每低于全市平均线5%(含),减2分(从15分中减),最多减15

系统自动计算

学生评教

15分)

学生对教师评价

15分)

学生从教师的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支持服务等多维进行评价

学生

附加分

020分)

及格率优异表现

10分)

实考合格率每超过全市平均线5%(含),加3分,最多加10

系统自动计算

其它工作

10分)

包括参与招生工作、大型活动、学生活动、学生科研项目、基本功大赛等

教学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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