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外聘教学辅导教师考核办法

时间:2018-03-07浏览:14设置

二级学院外聘教学辅导教师考核办法

为综合评价外聘辅导教师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激励外聘教师为学校开放教育事业做更多的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二级学院外聘教学辅导教师

二、考核方式

每学期初,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负责对本学院上学期外聘教学辅导教师进行考核,被考核教师填写《上海开放大学外聘教学辅导教师考核表》,学院将考核意见填写在考核表相应栏目,并将填写完成的考核表盖章后留档,同时将复印件交师资中心备存。

三、考核内容

1.教学态度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注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尊重、关爱学生。

2)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按要求参加相关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

3)教学态度端正,备课充分,授课认真,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教学进度;按时、按质批阅作业,辅导答疑耐心细致。严格遵守教学纪律。

2.教学内容

1)教学内容丰富,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生知识运用能力、实践技能的培养。

2)教学重点突出,注重教学内容的更新和应用。

3.教学方法

1)注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创新和改革,注重使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

2)教学形式多样化,课堂气氛良好。

4.教学效果

1)学生对教学效果评价良好。

2)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考试及格率达到市平均及格率。

四、考核结果及奖励

1.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考核优秀的教师需在开放大学任教至少2学期,优秀教师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具体名额由师资中心核拨。

2.对于考核优秀的外聘教学辅导教师,学校每学期奖励一次,奖励金额为1000/人。

3.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外聘教学辅导教师不得续聘。

五、其它

1.原《院系外聘面授辅导教师考核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2.本办法自20171110日起试行。

 

返回原图
/